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介绍

发布时间:2022/5/26    阅读量:766

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
(一)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;
(二)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,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;
(三)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%;
(四)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,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;
(五)有职称的建筑、结构、财务、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,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,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修改为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;
(六)工程技术、财务、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;
(七)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,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《住宅质量保证书》和《住宅使用说明书》制度;
(八)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
申请核定资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,应当提交下列材料
一级资质:
  1.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;
  2.专业管理、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件;
  3.已开发经营项目的有关材料;
  4.《住宅质量保证书》、《住宅使用说明书》执行情况报告,建立质量管理制度、具有质量管理部门及相应质量管理人员等质量保证体系情况说明。

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
(一)有职称的建筑、结构、财务、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,其中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;
(二)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,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,配有统计人员;
(三)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
申请核定资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,应当提交下列材料
二级资质:
1.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;
2.专业管理、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件;
3.建立质量管理制度、具有质量管理部门及相应质量管理人员等质量保证体系情况说明。